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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资助儿童题材、农村题材影片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7-07 07:09:5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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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资助儿童题材、农村题材影片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资助儿童题材、农村题材影片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2004年2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对资助儿童题材、农村题材影片制定了实施细则,以进一步鼓励摄制出更多的适合市场需求的优秀作品。现将《关于资助儿童题材、农村题材影片的实施细则》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局、文化厅,各电影集团、电影制片厂(公司)、电影院线公司、电影发行公司,电影系统外国有、民营影视文化单位,请遵照执行。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要求,鼓励摄制更多的适合市场需求的优秀作品,使影视互济资金更好地发挥作用,现对资助儿童题材、农村题材影片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每年计划资助儿童题材影片10部,农村题材影片10部,每部影片的资助金额待影片投放市场后,视综合得分而定,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用数字技术摄制的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二、凡拥有电影摄制许可证的单位(含申请单片许可证),拟申请部分资金摄制儿童题材、农村题材影片,请先将不少于1000字左右的故事梗概报电影局艺术处立项,立项确认后请填写资助申请表交电影局规划处备案。
三、影片完成后,拟分别按综合标准和市场标准计分,具体如下:
1、经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认定的儿童、农村题材影片,由审委会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三性统一的标准,在通过的前提下评出优、良、中、差四档,并分别按5、4、3、1的分值计分。
2、影片投放市场后,能收回成本的或票房收入达到5O0万元的计5分,能收回成本75%的或票房收入达到300万元的计4分,能收回成本50%的或票房收入达到150万元的计3分,达不到上述要求,但认真履行发行职责的计1分。成本回收包含后电影收入及赞助款项等。
四、每年年终或适当的时候,由电影局统计每部影片的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列,并经电影局局务会议参照分值决定每部影片的资助额。原则上每得1分资助10万元。每年儿童题材、农村题材影片各取总分高的前十部影片予以资助。
五、使用数字技术摄制的影片,评分标准相同,资助金额暂按胶片电影的一半计算。
六、对联合摄制儿童片、农村片的单位,资助金按联合摄制双方的协议拨付;未有协议的拨付给排名第一的出品单位。
七、中外合拍儿童影片、农村片暂不予资助。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劳动教养实施条例》第十条的决定

安徽省人大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劳动教养实施条例》第十条的决定
省人大


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劳动教养实施条例》第十条作如下修改:
符合本章规定的劳动教养条件,在下列区域、场所作案的人,应当收容劳动教养: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二)家居农村而流窜到城市、铁路及与铁路交接的水陆交通要道沿线、大型厂矿作案的。
本决定自1995年0901日起施行。
《安徽省劳动教养实施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1995年6月22日


律师能力——“学”、“识”各半

作者:赵宏瑞 徐海凌


如何判断律师的服务能力,这是当事人面临的最头疼的问题。出于专业的训练,律师的口才都很好,在争取法律项目时也都会讲得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在当事人真正遇到法律难题时,不少律师就会推三阻四,自认能力不足,让当事人自己处理法律危机。当事人能不能在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或者代理协议之前就将律师的法律服务能力看得一清二楚?我们总结出了“学”、“识”两方面的判断标准。

“学”,就是指律师的学习履历。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已达6亿字左右,没有一个律师能全部记忆在头脑中,所以律师最关键的学识不是过目不忘,而是掌握“法理”,也就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只有掌握了每部法律的基本法理,才能“纲举目张”,全面理解和掌握法律的精神内核,具体的法律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从另一个角度讲,法律条款可以在短时间内强行记忆,但法理却不是“急就章”,一个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只有受过中国正规的高等教育的律师才能全面掌握“法理”并熟练应用,所以企业选律师首先要考虑“科班出身”。另一方面,只要是中国法律业务就不能片面地抬高“海归派”律师的外国法律知识体系的作用,因为中国法不同于英美法, “外来的和尚”不一定会念这部“经”,“本土”涉法事务一定是优先选用“本土法律知识体系”下的律师。

“识”,就是一个律师的“见识”。见识很大程度基于实践经验,没有实际的工作经验,即使是法律教授也可能没有能力处理基本的法律争端。理和律师事务所将法律服务经验分为“通用法律服务经验”和“高端法律服务经验”。“通用法律服务”指的是律师基于民法、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诉讼法等一般通用法律为当事人提供的一般法律纠纷和法律事务的代理服务。这些法律服务是任何产业、任何群体都可能需要的,虽然“通用”,但有关经验的积累也需要多年的法律实践。一个好律师应当有各类通用法律服务经验,而不是仅仅专注于某一法律领域,因为企业遇到的法律争端是多种多样的,都需要及时处理。“高端法律服务”则是指更专业化的服务,包括为企业提供的经营战略、政策应用、上市筹资等方面的法律意见,以及综合运用国民经济中基础产业、制造业、服务业各门类中的产业政策甚至技术诀窍提供的顾问服务。这些法律意见事关重大,律师不但应该对某一行业的政策有长期的跟踪和理解,还应该对该行业技术以及人脉方面有深入领会。合格的律师应该解决或参与过相关产业中带有普遍意义的重大法律问题,例如解决投资障碍、化解产业争端、创新盈利模式、完善产业制度建设等。律师只有“涉足”过某一类或某些类“高端法律服务”项目,并从中获得了宝贵经验,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企业法律顾问。

“影响力”可能是基于“学”、“识”而评价律师能力的一个科学“指标”,指的是律师通过执业行为参与社会生活的广度、深度、高度。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层面多多,不同层面均存在不同有“影响力”的律师。人们知道有“影响力”的律师是用来解决大问题的“大律师”,但首先要分清的是该“大问题”、该“影响力”存在的层面是哪个?该“影响力”的存在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较受委托人欣赏的是一种有行业影响的大律师,他们是专家而非“明星”,平常处事比较低调,但一旦碰到突发、重大的法律难题就能发挥实力,帮助企业谋篇布局、制定方案,然后分步实施,赢得胜利。这样的律师对企业的发展有高度的影响力,可能是最高层次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