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察”观念说起
2000年11月2日 22:07 检察日报2000年04月12日
乘坐的士或者小巴,每当你在街道或者闹市下车时,司机或者售
票员常常会对你说:“这里不能下,旁边有警察。”当你要求司机开
快车、逆行、闯红灯、违章转弯等,他们也许会告诉你:“不行,前
边有警察。”
“有警察”而不敢随意停车下客,不敢随意违反交通法规和规则,
这说明了警察的意义。警察是交通法规和规则的专职维护者,因为有
了他们,交通秩序才有了保障,才少了许多交通法规和规则的违反者,
才减少了许多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有警察”就不敢随意停车,说
明警察已经具有一定的权威,这是令人欣慰的。
“有警察”而不敢随意停车,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在没有警察的时
候将会怎么样。没有警察是不是就可以随意停车,就可以不顾交通规
则或者交通法规而逆行、闯红灯或者违章转弯呢?显然说话者是没有
排除这种想法的。事实上,有的驾售人员正是以这种心态来对待的,
只要见不到警察,似乎就没有了交通法规与规则,他们想在哪里停就
在哪里停,想往哪里开就往哪里开。
“有警察”,是驾售人员对顾客的“歉意的解释”。因为在顾客
要求停车时,司机不停车,用“有警察”来解释往往可以获得顾客的
理解,使顾客不必抱怨司机未能在其最近便的地方停靠或行驶。这种
“警察”观念,已经不仅是驾售人员的,而且也是顾客的,他们有着
共同的认识与观念。为什么驾售人员不以此处停车可能造成堵塞或事
故来解释呢?原因虽然简单却也复杂。
“有警察”而不敢违章,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司机可能会因
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迎峰度夏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迎峰度夏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4〕21号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2004年迎峰度夏工作即将开始。近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国务院领导做了重要讲话。为贯彻会议精神,确保夏季大负荷期间电力安全生产,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迎峰度夏安全供电,确保重要用户用电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二、各电网公司和供电企业要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需求侧管理,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电的原则,保证电网安全。
三、各电网公司要做好跨区及跨省电力电量交易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需求。
四、各发供电企业要严格遵守调度运行管理制度,严肃调度纪律,迅速、准确地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指令,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调度机构应依照“三公”原则和有关要求,合理安排各发电厂的发电调度计划,保证电网经济运行,维护电力市场的良好秩序。
五、各发供电企业要充分利用夏季大负荷到来之前的有限时间,认真做好设备的检修、技改和消缺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六、要加强与煤矿、铁路等系统的协调,确保电煤供应,避免因电煤供应不足,导致煤电机组停产,造成电网拉闸限电。
七、要进一步强化防汛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水库大坝的管理,防止出现垮坝和水淹厂房的恶性事故。
八、要制订保电措施和完善对突发事件、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供电。
九、要严肃迎峰度夏和防汛期间领导同志带班值班纪律,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的畅通。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公告第八号公布施行)
第一条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