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法规工作的要求.我部曾于1986年7月和1988年2月两次发出通知,对建国以来至1986年12月发布的2455个财政规章宣布废止、失效,停止执行。为了保证现行财政规章的顺利执行,最近我部又对1986年底以前有效的财政规章和1987、1988两年新发布的财政规章共计1500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逐一作出了鉴定。其中,已被有关法规、规章代替,应予废止的有70件;因规章的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规章本身的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的有91件。现将这两部分161件财政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请转知所属各单位及各有关部门。
附件一:废止财政规章目录
附件二:失效财政规章目录
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
(一)综合类
1.关于猪价放开后对城镇居民补贴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5年5月8日发出)
(二)预算管理类
2.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部1983年10月5日发布)
3.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目录(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1986年12月10日发布)
4.关于对个人自行车征收的车船使用税收入全部留归地方使用和适用预算科目的通知(财政部1987年1月5日发出)
(三)税收类
5.关于集体企业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的232函(财政部税务总局1979年4月19日发出)
6.关于合作商店退休人员医药费列支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79年7月11日发出)
7.关于企业使用各种专项生产措施贷款还款问题的补充规定(财政部1980年10月12日发布)
8.关于检发计、会、统工作制度中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0年11月17日发出)
9.关于集体企业调剂外汇加价收入应计征所得税的批复(财政部税务总局1981年5月22日发出)
10.关于“三项照顾”地区基层供销社和生产民族用品的手工业企业实行所得税定期减征照顾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1年8月15日发出)
11.关于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征免工商税收的补充规定(财政部1981年10月8日发布)
12.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新产品试制费和科研经费列支问题的复函(财政部税务总局1982年5月26日发出)
13关于用出口转供国内原油加工生产的重油不征烧油特别税的批复(财政部税务总局1982年9月2日发出)
14.关于港澳同胞持回乡证到内地工作如何计算居住日数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政部税务总局1983年3月21日发出)
15.关于大专院校经营商业征收工商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政部税务总局1983年5月20日发出)
16.关于企业归还各种技措贷款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11月5日发布)
17.关于对国营华侨农场、工厂免征工商税和农业税的通知(财政部1984年5月10日发出)
18.关于集体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在税前或税后征集能源基金问题的批复(财政部税务总局1984年4月26日发出)
19.关于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征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5年1月15日发出)
20.关于调整水泥产品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5年7月1日发出)
21.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改由省级公司集中缴库暂行规定的通知(财政部1985年7月5日发出)
22.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综合经营免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5年7月31日发出)
23.关于增产黄金、白银减免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5年10月25日发出)
24.关于对国防军工部门军品科研事业单位征收奖金税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985年12月30日发出)
25.关于对人民银行委托加工金饰品征税问题的函(财政部税务总局1985年8月24日发出)
26.关于对水利单位开展综合经营征免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5年10月4日发出)
27.关于糖精统一减按20%税率征收产品税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5月23日发出)
28.关于对铝制器皿暂时降低税率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8月23日发出)
29.关于40瓦以下荧光灯管减征增值税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9月15日发出)
30.关于对部分出口产品试行退中间生产环节产品税、增值税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10月29日发出)
31.关于“七五”期间对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所属公司免征所得税等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11月24日发出)
32.关于对理发、浴池企业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12月13日发出)
33.关于确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额问题的批复(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4月2日发出)
34.关于对陶瓷大缸暂免征产品税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4月9日发出)
35.关于集邮邮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4月14日发出)
36.关于对部分儿童玩具产品免征产品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8月22日发出)
37.关于对专利代理业务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12月26日发出)
38.关于对供销社经营中、小农具暂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7年3月19日发出)
(四)工业交通财务类
39.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财政部1987年8月21日发布)
(五)商贸金融财务类
40.关于外贸企业财务大检查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财政部1985年11月13日发布)
(六)农业财务类
41.关于国有林区更新改造资金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林业部1974年4月20日发出)
(七)行政事业财务类
42.关于调整在乡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通知(财政部1977年12月23日发出)
4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招收的合同工的医疗待遇问题的复函(财政部1983年10月26日发出)
44.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财政部1985年10月12日发布)
45.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财政部1985年11月19日发布)
46.关于对中央级文教企业报刊补贴办法及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7年9月5日发出)
(八)外事财务类
47.中央级部分单位非贸易外汇支出额度定额包干、结余留用的试行办法(财政部1984年10月22日发布)
(九)会计管理类
48.关于填写凭证的若干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63年11月28日发布)
49.国营对外承包企业示范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政部1982年12月31日发布)
50.关于国营工业、供销、施工企业实行利改税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政部1983年5月21日发出)
51.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政部1983年9月30日发布)
52.关于国营企业缴纳建筑税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984年1月16日发布)
53.国营商业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会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财政部1984年11月2日发布)
54.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7(财政部1985年1月5日发布)
55.国营对外承包企业缴纳所得税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会计处理办法(财政部1985年4月10日发布)
56.关于国营商业企业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985年6月17日发布)
57.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租赁固定资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985年7月22日发布)
58.国营工业企业工资改革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财政部1985年10月15日发布)
59.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原材料、燃料节约奖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986年4月11日发布)
60.关于国营工业、供销企业交纳教育费附加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1986年6月20日发布)
61.关于国营工业、供销企业交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1986年11月8日发布)
62.“国营对外承包企业示范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补充规定(财政部1987年6月16日发布)
63.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向中外合资企业投资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987年9月19日发布)
64.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认购和发行债券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987年10月7日发布)
65.关于国内联营企业归还技措性贷款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8年3月4日发出)
66.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补贴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1988年6月17日发布)
67.关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国营工业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1988年6月29日发布)
68.关于国营工业企业交纳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财政部1988年11月24日发出)
(十)基建财务类
69.关于建设银行出具保函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86年10月17日发出)
70.关于建设银行为客户出具保函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86年12月2日发出)
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
(一)综合类
1.关于从1986年到1988年三年内免征对外承包企业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通知(财政部1985年11月19日发出)
(二)预算管理类
2.关于1966年实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改的通知(财政部1966年1月29日发出)
3.关于调整企业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81年2月16日发布)
4.关于制发1988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通知(财政部1987年10月12日发出)
5.关于1987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财政部1987年11月19日发出)
6.1987年中央与地方财政年终部分事项结算办法(财政部1987年11月9日发布)
7.关于1987年年终决算部分事项会计账务处理方法的通知(财政部1987年11月9日发出)
8.1987年地方财政决算统一表格(财政部1987年11月25日发布)
(三)税收类
9.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通告(财政部税务总局1981年5月5日发布)
10.关于集体企业租赁设备费财务处理问题的批复(财政部税务总局1983年2月2日发出)
11.关于进口图书、资料征免工商税(工商统一税)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983年4月14日发布)
12.关于冶金工业部直属施工企业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3年7月5日发出)
13.关于国家建材工业局直属施工企业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3年7月5日发出)
14.关于机械工业部直属建筑安装企业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3年7月8日发出)
15.关于对县以上供销社实行利改税有关几个问题的意见(财政部1983年7月8日发出)
16.关于交通部直属航务公路工程等企业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3年7月19日发出)
17.关于中国, , 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直属施工企业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3年7月31日发出)
18.关于化学工业部直属施工企业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3年8月1日发出)
19.关于航天工业部直属建筑安装企业暂不实行利改税的通知(财政部1983年8月3日发出)
20.关于电子工业部直属安装公司暂不实行利改税的通知(财政部1983年8月4日发出)
21.关于水利电力部直属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都1983年8月21日发出)
22.关于林业部直属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3年8月22日发出)
23.关于试行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以后财政部、税务总局过去所作的减、免工商税的规定应停止执行的通知(财政部1984年10月15日发出)
24.关于邮电企业缴纳国营企业奖金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4年10月27日发出)
25.关于“三项照顾”地区基层供销社减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5年8月24日发出)
26.关于核工业部直属施工企业实行利改税的批复(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85年11月1日发出)
27.关于对“三项照顾”地区的商业企业征免建筑税和能源基金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5年9月9日发出)
28.关于地方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5年11月6日发出)
29.关于对高等学校食堂职工放宽奖金税限额及对所属校办工厂征收奖金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3月17日发出)
30.关于对高等院校征收奖金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部1986年5月12日发出)
31.关于处理基层供销社政策性调价损失遗留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6月2日发出)
32.关于供销社小化肥临时降价损失处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6月26日发出)
33.关于解决企业工资问题后有关征收奖金税、工资调节税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986年12月9日发布)
34.关于对“三项照顾”地区医药商业企业征免建筑税和能源基金问题的复函(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1月29日发出)
35.关于中国机电设备招标咨询服务公司免征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3月21日发出)
36.关于销售“112'’专项进口汽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3月26日发出)
37.关于对艺术表演团体征收1985年奖金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8月22日发出)
38.关于同意对盐务部门提取的原盐平衡差资金定期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复函(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9月16日发出)
39.关于申请为军供站、军人接待站减免税收问题的复函(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12月19日发出)
40.关于实行工资调节税的企业计算1986年上交税利范围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年12月2()日发出)
41.关于对科研单位征收奖金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科委1987年3月2日发出)
(四)工业交通财务类
42.关于企业绿化费用资金来源的规定(财政部1963年5月25日发布)
43.关于改进企业生产费用开支范围和大修理费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政部1965年2月15日发出)
44.关于小水电站不宜执行“以电养电”办法的复函(财政部1979年5月26日发出)
45.关于华东电业管理局直属单位对外服务项目的收入处理问题的复函(财政部1980年11月10日发出)
46.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1981年继续试行利润留成办法的通知(财政部1981年2月2()日发出)
47.关于有偿转让技术财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科委1981年9月3日发布)
48.关于坚决纠正烤烟价外补贴和超购加价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物价总局1982年4月12日发出)
49.生产企业留成外汇通过中国银行调剂发生溢价的财务处理的复函(财政部1982年5月13日发出)
50.关于调整兵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的复函(财政部1983年11月15日发出)
51.关于财务检查中处理财务问题的若干规定(财政部1984年5月28日发布)
52.关于提高有色金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政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4年9月29日发出)
53关于地方征收“集资办学经费”问题的复函(财政部1984年5月22日发出)
54.关于提高工交企业经济效益,狠抓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经委1986年8月23日发出)
55.关于抓好国营企业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和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财政部1987年3月24日发出)
56.关于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编制1987年决算中有关财务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1987年10月31日发出)
(五)商贸金融财务类
57.关于地方财政部门对外贸企业财务加强管理的通知(财政部1975年11月20日发出)
58.关于进出口亏损两个问题的批复(财政部1982年1月8日发出)
59.关于天津市外贸系统震损修复开支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2年4月27日发出)
60.关于库存纯棉卡其布等六类品种临时降价销售损失财务处理问题(财政部1984年1月14日发出)
61.关于实行利润留成办法的通知(财政部1984年4月16日发出)
62.关于降低大豆、豆油统购价格后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商业部、中国工商银行1984年6月11日发出)
63.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出口增盈减亏资金扩大出口的补充通知(财政部、对外经济贸易部1984年7月19日发出)
64.关于国产机械手表降价损失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1984年8月18日发出)
65.关于降低大豆统购价格后相应减少的价差补贴作为国家集资措施专项上交中央财政的通知(财政部1984年9月12日发出)
66.关于清理粮食平转议和检查套取粮油加价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5年11月18日发出)
67.核定机电产品出口成本暂行办法(财政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1986年2月28日发布)
68.关于借用平价库存粮食和处理库存非合同定购品种粮食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3月27日发出)
69.关于预提定期储蓄存款利息余额的处理意见(财政部1986年12月27日发出)
70.关于银行系统购置国产微机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1986年1月10日发出)
71.关于修订外贸企业出口奖励金提取比例的函(财政部、国家计委、对外经济贸易部1987年3月19日发出)
72.1987年度粮食购销调拨包干办法和财务包干补充办法(财政部、商业部1987年10月4日发布)
(六)农业财务类
73.关于实行财政体制改革后知青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国务院知青领导小组、财政部1980年2月20日发出)
(七)农业税类
74.关于手工业生产组购买房地产免纳契税的意见(财政部1955年4月19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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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信息办无锡市信息化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信息办无锡市信息化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15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信息办《无锡市信息化专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四日
无锡市信息化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无锡市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专家的作用,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无锡市信息化咨询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 信息化专家从事和参加无锡市信息化规划论证、信息化专题讨论、信息化项目论证或评审、信息化项目验收等咨询活动时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化专家管理
第四条 信息化专家通过自愿报名和各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并经无锡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确定。信息化专家由无锡市信息化办公室(下称市信息办)管理。
第五条 信息化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于无锡的信息化工作,在信息化项目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有从事信息化相关领域工作的丰富经验,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了解国内外发展趋势,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无锡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工作,并接受无锡市信息办的监督管理;
(四)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第六条 凡经无锡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专家,即成为无锡市信息化专家。由市信息办为其颁发《无锡市信息化专家聘书》,并建立相应的专家库。信息办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增减专家库成员。
第七条 市信息办对所聘信息化专家的任职条件每2年检验复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聘用。
第八条 信息化专家名单通过无锡市信息办网站或其他媒体公告。
第九条 对在信息化咨询活动中有违规行为、不再胜任信息化专家工作、检验复审不合格的,或者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市信息办可以随时办理有关解除资格聘用手续。
第三章 信息化专家的权利义务
第十条 信息化专家在无锡市信息化咨询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所咨询项目的知情权;
(二)对所咨询项目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对项目参与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四)论证或评审结果的表决权;
(五)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咨询劳务报酬;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信息化专家在无锡市信息化咨询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为无锡市信息化建设建言献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意见和建议;
(二)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信息化项目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三)发现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市信息办或者纪检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信息化项目的评审活动,应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3年内曾在参加该信息化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信息化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信息化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五)参加无锡市信息办组织的专家活动;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